青岛大学坐落于青岛市中心美丽的浮山之麓,黄海之滨,校园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山东省实力最强的省属高校之一,是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同建设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青岛大学护理教育始于1946年国立山东大学高级护士学校,1995年开始护理专科教育,1998年开始护理本科教育,2003年获批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成为我国首批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之一。2015年护理学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教育部专项评估,2016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青岛大学护理学科评估结果C,名列全国第31位。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重要专业之一。202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
近5年学科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山东省科技厅重大项目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6项,获得资助经费总计800余万元。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249篇,授权专利10项。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40余部、主编或参编著作、译著60余部。
先后与瑞士、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2021年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签署中外合作办学协议。聘请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知名专家作为学院客座讲授,举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2次。资助10名研究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韩国延世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进行短期联合培养,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逐步提高。
青岛大学护理院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充满朝气和希望。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同建设学院的美好未来。
一、招聘专业
护理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需具有护理教育背景)
二、人员范围与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第一层次业绩条件。自然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自然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三、人才待遇
(一)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一层次:年薪约60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120平方米左右住房;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非实验类10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2.特聘教授二层次:年薪约55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安家补贴1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元、非实验类6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3.特聘教授三层次:年薪约50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安家补贴8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元、非实验类3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特聘教授四层次:年薪约38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元、非实验类2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特聘教授五层次:年薪约33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安家补贴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元、非实验类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二)青年卓越人才
年薪约25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安家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元。
(三)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
其他待遇相关待遇:
(一)入职本单位还可享受青岛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2.在青岛市首次就业并在青岛市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万安家费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3.对于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符合青岛市“金种子”人才条件的毕业生享受人才培养经费补贴(目前标准为博士10000元)。
4.全球TOP200高校和知名科研机构的博士毕业生,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条件下,由学校协助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待遇。
(二)入职青岛大学还可享受优质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资源。
我校现有完整的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配套资源。学前教育拥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等5所附属小学,并有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第五中学)及九年一贯制的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等附属初中。学校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协调以上学校入学相关事宜。
(三)医疗待遇
享受青岛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和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享受学校组织的每年免费体检。
四、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青岛大学护理学院拟引进人员汇总表》。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发送至hlxy0532@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991205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德路16号青岛大学浩园医学教育综合楼B座1503东。邮编:266071